A happy day!! 因為很Happy,所以人物的外號用其他相等名稱代替
笨蛋才想要這樣做
今天早上去找昭文老師看一下我們專題的進度,我前天去找他約時間,他說星期五早上九點之後有空,於是決定今天九點去找他。
一早晉源兄說先去網球場找他,順便帶個風扇過去,他的風扇在半路跳車離家出走了,還好我還有幾個不會用到的風扇,拿了一個就先去找晉源兄。
到了網球場,原來他們在打網球啊,一大早就在打球,真有活力,等等再說,先去找我爸先。
好不容易爬到四樓,老師的研究室大門深鎖,打手機也直接轉語音信箱,只好去圖書館找。
叩叩叩,開門。看他不在座位上,問旁邊他同事,才知道他一分鐘前已經離開圖書館了,說要去實驗室。怪了,我們怎麼沒遇見呢?難道我們踏出八樓電梯的前一刻,老師踏進另一部電梯,上演「進電梯出電梯」的戲碼,
「其實我們只相隔一步的距離,只是你進電梯,我出電梯,彼此錯過了相逢的機會。」多浪漫啊啊啊啊啊啊!啊!胡思亂想的在幹麻,笨蛋。
所以我們又回去系館四樓。
「最遙遠的距離,就是你我相隔一扇門,永遠看不到你的臉」
研究室大門還是冷冰冰的矗立著,證明老師沒回來。
又撥了手機,「您撥的號碼沒回應,請稍候……」我們兩個又決定去圖書館找,碰碰運氣,順便問問還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聯絡到老師。
到了雙科館前,不遠處看見熟悉的身影。
「我找你找得好辛苦,你最常去的地方我都找過了,依然不見你的蹤影,真的很擔心」
終於碰到老師了,趕快把專題給他看一下吧!
「※@&*!#!*%#」結束了。
回到網球場,肩帶和阿街還在廝殺,粉紅粉紅也來了。跟粉紅粉紅亂聊亂聊一下,有人提議三缺一,來個雙打,好,那就來玩玩吧!
粉紅粉紅說要先跟我拉球,什麼是拉球,我也不知道,只知道兩個人在那發球接球漏球撿球,粉紅粉紅沒接到球,就罵我,還給我亂取外號,什麼臭小甫、豆腐、臭豆腐,還有幾個阿里不達的外號聽不清楚,隨便啦,她高興就好,這樣打球比較有趣嘛!
開始比賽,我跟晉源兄一組,肩帶跟阿街一組,說要玩贏五局的,也就是說,最多要打九局,最少則是五局,我們當然希望打五局就好啦,我跟晉源兄連續贏五局啊,把對面兩個幹掉。
可是網球真的不簡單,我還是一個新手,打網球的次數屈指可數,還不太會控球,都打太大力「ㄠˋㄉㄡ˙」比較多,發球也很肉腳,那個格子那麼小幹麻啦,沒辦法跟在「桌上網球-桌球」最自豪的低空發球一樣,只靠發球就能贏個很幾分,網球隨便打隨便揮都出界,真是打擊我信心。
我最喜歡接阿街的發球了,威力不會很大,有辦法打回去,只要打回去就夠了,因為我還有很強的隊友哩。肩帶發的第一球通常都很低,比較有威力,我也運氣好把球打了回去,他第二次發球就比較保守,當然也比較好打回去啦。
太久沒玩網球遊戲了,都忘記怎麼算分數了,所以分數都他們算,我每次都是狐疑的問說,「結束了喔?」然後再問「誰發球?」我從來不知道規則,只知道要打來打去。
一直打到十二點,打球過程中卻不會覺得很熱耶,可能是因為冬天的關係吧,今年暑假的某天下午也跟同批人去正修打網球,雖然天氣陰陰的沒有大太陽,但還是熱到爆,真的受不了,果然夏天適合游泳,冬天適合打球。
想起今天嗡屁屁有上游泳課,打完網球就去找他,長春藤也在耶,原來也下去游泳了。嗡屁屁,你該加油了,肺活量不太行,就練習怎麼換氣吧,自由式腳要打直不能彎曲啊,蛙式踢腳後腳板要打直用力夾腿啊,三個禮拜後的考試加油囉!一定過的啦!
阿敏也跑來游泳,是來維持身材的嗎?她越來越漂亮了,通識課時她在隔壁上課,我每次都要問小史「那個是不是阿敏啊?」要不然我真的完全認不出來。長直髮比較適合她,比兩年前燙捲還要好看。
跟大家掰掰後就去填飽打網球後的空肚子,吃到一半彩虹公司打電話過來,說我的相機已經修好了,帶著綠色單子回去彩虹拿相機。真是太高興啦,相機送去日本將近一個月,終於回高雄了,之前一個月沒有相機,好不方便,專題的曲線圖想要用拍的貼上去,卻沒有相機可以拍,想要騎車去某某地方晃晃,卻覺得沒有相機幫我紀錄回憶,去這趟也缺少一些樂趣,我被相機制約啦,怎麼辦?怎麼辦?
吃完午餐,先去家樂福買罐肉鬆回家肚子餓時可以配飯,順便找找傳說中最好吃的佛蒙特咖哩塊擺在哪,光是這兩個東西就讓我在食品區轉了好幾圈,真的好難找喔!
我今天一定要去拿相機,先回家拿電池、記憶卡,還有那張綠色的單子,開開心心的飆車去彩虹囉!騎到中正路才想到,我好像把單子從夾子上取下來,放在桌子上,然後抓了機車鑰匙、記憶卡、電池,就衝出門了。翻了皮夾,果然沒帶出門,真是個健忘的笨蛋。
拿到了相機,服務人員說換CCD免費,從今天起還有保固三個月,有問題還可以拿回去,要我注意防潮防高溫,我會竟量愛護我相機的。
在彩虹那順便看一下剛出的A650IS,香檳色不太喜歡,不過6倍光學還有ISO1600真的很吸引人,再加上翻轉螢幕,真是高CP的消費機。還有G9,原來實機不會很大台,但有DSLR的架勢,也挺吸引我的,在外面的操作按鈕很多,要改設定肯定也非常的快速。
一直想要再買一支腳架,小一點的,方便放包包攜帶的,跑到終於在視冠找到滿意的腳架和滿意的價錢,十月中去看腳架時,還遇到三年不見的言承旭哩!看到滿意的腳架時,就決定要在我相機回來後,去帶一支回家,而在今天終於實現啦!
晚上看完卡通就跑去視冠,雞同鴨講了一番,終於找到我上次看的腳架,上相機試了一下,很滿意,我只是要圖個小巧攜帶方便,隨架隨拍就好了,就很有用了,所以馬上決定買下他,只可惜沒有其他顏色可以挑,真希望整隻腳架都是金屬顏色,閃閃發亮,那就更好啦。
今天真的超開心的啦!
- Nov 02 Fri 2007 22:11
好事成雙
close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